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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主承销商选聘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1 15:24:27 浏览量: 字号:AAA

泰兴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主承销商选聘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推动项目建设,泰兴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向国家发改委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为确保本期债券的顺利注册和发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选聘比选,欢迎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发行人拟向国家发改委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泰兴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主承销商选聘比选项目。

2、发行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可分期)

3、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承销费率上限为0.3%/年

二、项目内容

    为保障本次债券顺利发行,主承销商须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负责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申请的相关材料准备,牵头负责发行人与发改委等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协助发行人获得主管部门及国家发改委的批复。

2、推荐并协助选择为本次发行债券提供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协助发行人组织所有参与的专业机构开展工作,保障顺利发行。

3、统筹本次发债的全部发行安排工作,就发行时间、架构、方案及交易条款提供建议,并统筹、协调、完成所有发行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交易文件和路演材料的准备、上市申请等等。

4、负责本期债券的整体销售、路演、簿记、定价、交易等全发行过程。

5、持续为公司提供公司要求的与小微债相关的一切后续及其他的服务性支持。

三、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2、比选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主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3、比选申请人具有2021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B类以上券商等级(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比选申请人20201月以来具有在江苏省发行企业债券作为主承销商的成功业绩;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2517日至2022522日。

2、报名方式:比选申请人可选择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现场报名:比选申请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的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的任意时间,到发行人313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泰兴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主承销商选聘比选项目报名确认函、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证券业务许可证2019-2021年至少1个主承销企业债业绩证明(发行时间、债券名称、额度、利率水平、准予发行时间及上述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需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网上报名:比选申请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的任意时间,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泰兴市港口集团联系人邮箱:369878111@qq.com。泰兴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主承销商选聘比选项目报名确认函、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证券业务许可证2020-2021年至少1个主承销企业债业绩证明(发行时间、债券名称、额度、利率水平、准予发行时间及上述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选保证金

(一)缴纳参选保证金

1、参选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

2、参选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须备注“参选保证金”字样,若未注明,由此造成的不能查实到账影响比选文件有效性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3、参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530900前转到以下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泰兴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滨江支行

账号:1115927319100007320

若比选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将参选保证金转至公司上述银行账户的,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参选保证金的退还及转履约保证金

发行人发出中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全额退回未中选比选申请人的参选保证金。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发行人与中选人拟签署的承销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三)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经证实,在比选活动中存在串通参与比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形;

2、在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比选申请文件的;

3、在发行人确定中选人以前放弃候选资格的;

4、中选后放弃中选、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选通知书的;

5、被确定为中选人后,明示不与比选人签订承销协议及补充协议,或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比选文件、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中选通知书的要求与比选人签订承销协议。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25301000

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5301000,逾期不受理;

3比选地点:泰兴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313会议室

4受目前疫情影响,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比选的方式。请各比选申请人比选方案要求制作比选文件,仅需制作一份,不分正副本,制作完成后将比选文件、原件分别彩色扫描成 PDF 格式文件后使用 RAR 等压缩工具将比选文件和原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并进行加密处理(注:请在最终使用压缩工具时进行加密处理,勿密 PDF 格式文件),加密处理后将文件统一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须通过电子邮箱将压缩加密后的比选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至 369878111@qq.com (邮件主题为投标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一比选申请人递交多份比选文件的,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最后一份比选文件为准。各比选申请人比选时间后 15 分钟内将密码发至上述邮箱;逾期递交的比选文件及密码将被拒绝,请各比选申请人注意递交时间,逾期递交的相关不良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比选会议使用腾讯会议线上召开,请各比选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腾讯会议” APP ,并在比选时间前 10 分钟内自行进入腾讯会议视频比选会场(友情提示:打开腾讯会议 APP ,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 ID 即可进入),按时参加比选会议。未参加比选会议的,视作认同比选结果。

七、联系方式

发行人:泰兴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泰兴市国庆西路9

联系人:赵伟

  话:15861090950

  箱:3698781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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